股票维权

股票索赔登记

客户正在股票维权查核

股票证券维权,快/准索赔首选深超!

专注证券律师团队,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 理赔案件数起,金额上10亿

5星级客户口碑保障

13年维权索赔经验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索赔案例动态 >

济南高新(原ST天业600807)|股票索赔+二审胜诉+诉讼时效紧张

更新时间:2022-09-14 点击:
广东深超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济南高新(原ST天业60080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本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律师费用。
 
一、索赔股票名称:济南高新(原ST天业600807)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在201542日-201852日期间买入济南高新(天业股份)股票且在201853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该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关注法律猫进行索赔登记,
 
三、案件背景:
1、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高新”、“天业”、“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18]7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8年5月3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2019年8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21 号),公司已于2019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3、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 109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5号),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四、违规情况+处罚结果:
(一)违规情况
1、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3、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4、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5、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包括不适当确认投资收益事项、未及时确认工程成本事项、少计财务费用事项、少计所得税费用事项、少计营业成本及多计所得税费用事项等)
天业股份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二)处罚结果
1、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2、对曾昭秦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王永文、岳彩鹏、李延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以及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对蒋涛给予警告,处以 10 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对柳毅敏、王凯东、李家生、田茂龙、张兰华、纪光辉、文云波、牛宝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6、对吉星敏、李廷涛、佘廉、刘国芳、路军伟、张晓燕、曾陆、史别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足以认定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五、诉讼时效:20221024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投资者如果在诉讼时效之前未起诉要求赔偿,将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导致无法再诉求赔偿。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尽快联系律师商量索赔事宜。
 
六、案件进展:
中国证监会对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就股票投资损失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并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判决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已经有投资者成功获赔。
 
七、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