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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股票索赔|重整方案不得人心未能通过,索赔仍有希望!

更新时间:2023-05-22 点击:

康得新股票索赔|重整方案不得人心未能通过,索赔仍有希望!

    因“百亿造假”震惊资本市场的康得新,在多次延期后终于拿出了一份重整方案。然而这份重整方案似乎并不得人心,4月13日,康得3(“康得新复合”、“康得新光电”、“康得菲尔”)重整方案表决结果出炉,在《重整计划草案》中,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务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中仅两个债权组同意,最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其余的5个相关处置方案和债权人委员会选举也均未能通过。
 
 

    实际上,不少中小投资者都对《重整计划草案》表示了不满,有人表示,“我还没有见过债权人和出资人都反对的重整方案。”“今天康得3债权人投票结果公告了,看完这个公告,只有一个感受,就是不得人心。”究竟是什么样的重整方案引起诸多投资者不满?
 

重整方案为何被否?

    破产重整一般分五步,前四步都是程序,只有最后一步是实质内容,即重整方案的制定、提交、批准与执行,是整个破产重整方案核心中的核心。

    康得新自2021年9月宣布破产重整后,多次申请了延期提交重整方案,直到2023年3月23日,康得新终于发布《重整计划草案》。破产重整往往被视为是困境企业的最后一次救命机会,也是相关各方的博弈过程。因此在破产重整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恢复公司造血功能、建立长期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首先,重整方案的形成,势必先要解决好债务问题。在康得新重组方案中,债权人共分为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务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五组。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偿还顺序。

    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有许多方式,例如股权转让、兼并收购、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国有股回购、债务重组、托管、公司分拆、租赁等方式。康得新选择了出售式重组。

    《重整计划草案》中,康得新计划新设立A公司作为重整投资平台:通过拍卖的形式出售其75%股权(价值约18亿元),用于清偿对应的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税务债权等。

    其中包含破产重整费用2.05亿元、职工债权288万元、税款债务1.05亿元、共益债5.26亿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3.8亿元、优先债权52亿元。显然出售所得无法覆盖债务,从投票结果来看,仅有职工债权、税务债权组同意。优先债权组中,同意的债权金额比例为36.44%。

    A公司剩余25%的股权,则以不同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股票投资者。其中,股票投资者每100股变为一份信托,领取相应的信托收益份额。同时,公司及股票在老三板交易市场上注销。

    目前康得新的股东总户数为9.25万,总股本35.41亿。按照该重整方案计算,这35.41亿股变成3541万份信托单位重新注入A公司。股吧中一位投资者计算,若A公司达到康得新停牌前的总市值43.2亿元,投资者手中的相应股票价格则缩水为约0.046元/股,相较于康得新1.22元的停牌价相差甚远。只有A公司市值在达到1155亿元时,原投资者收益才能与停牌前持平。

    因此,在此次投票表决中,出资人组中进行投票的股东共有3216人,同意的仅占16.74%,83.25%均表示反对。普通债权组中,同意的债权人仅占该组债权总额的6.18%。

    有投资者表示,“这个重整草案不可能通过,方案里说是‘共赢’,但实际上普通债权人和中小股东损失惨重,很难获得大多数人支持。”
    事实上,出售式重组很少用于上市公司,较为知名的出售式重组包括海航系,方正系,“他们搞出售式重组,出资人权益受损,是有逻辑支持的。因为其出资人大多是原始出资人和管理人,大股东占款严重、掏空上市公司,对于公司的运营不善负有直接责任,同时由于股东较少,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受到的红利也往往是直接和可观的。这些都显著区别于上市或非上市公众公司。”一位业内人士曾在社交媒体上如此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草案》如不通过,相关机构会给予一次修改《草案》机会,修改后再次组织各个债权组进行投票,如果各组都表决通过,便进入执行阶段。如表决不通过,则裁判进行破产清算阶段。

    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律师认为:“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清算可以理解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对债务人所有财产进行拍卖还债,还有最后一线获赔的希望。
 

    陈思远律师表示康得新重整案,必须要照顾到各方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国家也有责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否则,股市就变成了合法的骗局!大股东骗完,地方政府接着骗,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无人保护。公众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它更像公交车,司机跑了,车坏了,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车上的人摆脱困境,而不是不管不顾!康得新重整方案,让中小股东的利益近乎清零,必然会引发众散户愤怒,重整方案被否也是必然!

    目前,陈思远律师已经代理大量康得新受损投资者索赔工作,在其参与的最新债权人会议期间,仍然发现有部分受损投资者仍未进行债权申报。特此提醒有利于固定债权,并且能够有效避免诉讼时效届满导致胜诉权丧失,且有利于固定债权,若康得新后续重整成功,将有希望基于债权申报最终获得赔付,否则将无法获赔,受损股民可尽快联系进行债权申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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