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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601727)| 信披违规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登记索赔

更新时间:2023-01-10 点击:

经查,上海电气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
 
  上海电气应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三、投资者可进行登记索赔
 
  根据《证券法》规定,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陈思远律师认为: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上海电气股票,且在2021年5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维权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四、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即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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